第四十二条

有效

本条例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2003年11月28日齐齐哈尔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齐齐哈尔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同时废止。

地方法规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