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国家建立陆海统筹、分工合作、科学高效的海上维权执法协作配合机制。国务院有关部门、沿海地方人民政府、军队有关部门和海警机构应当相互加强协作配合,做好海上维权执法工作。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2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