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向有关部门检举或者投诉。有关部门对检举或者投诉事项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检举人或者投诉人。地方法规 · 漯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