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第二章 规划第十五条有效因公共利益需要等原因确需征收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应当先安置后征收,按照布局专项规划要求优先就地、就近安置,明确新校选址、建设规模、建设主体、建设周期、建设资金、搬迁时间,妥善安置学生就近就学后再进行征收。地方法规 · 漯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