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有效

本市行政区域内文明行为促进工作,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文明行为,是指公民在日常生产生活中,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符合社会主义道德要求,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公序良俗、引领社会风尚、推动社会进步的行为。

地方法规 · 七台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