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实施细则第六条有效省、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地区人大工作委员会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2月24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