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实施细则/第三章 代表名额和分配第五十二条有效选举代表的选票要由本级主持选举工作机构或者指定部门封存,待召开人民代表大会一个月以后销毁。对代表的监督和罢免、辞职、补选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2月24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