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本条例所称的龙峡山是指位于市中心城区,东至友谊大道、南至龙峡山路、西至龙峡山路西延长线、北至沿山路的围合区域。

龙峡山保护范围由市人民政府依据龙峡山保护规划划定,并附图标明四至界线,向社会公布。

地方法规 · 崇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