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龙峡山保护条例第十条有效龙峡山保护管理机构应当对龙峡山保护范围内的自然资源情况进行调查登记、鉴定分级、建立档案,并建立龙峡山保护信息平台,与江州区人民政府和负有保护职责的相关部门共享信息。龙峡山保护管理机构应当采取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等措施,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风景林木、植被,保护生物多样性,增强龙峡山的生态功能。地方法规 · 崇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