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督促监理单位落实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责任。

地方法规 · 怀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