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海口江东新区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六条有效江东新区建立创新容错机制,对在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等工作中出现失误错误的,可以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从轻、减轻处理或者免除责任。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