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修改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2月4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