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七章 保障和监督第四十六条有效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生活垃圾管理综合考核制度,将生活垃圾管理情况分别纳入绩效评估、文明单位、综合治理等考核内容。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