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第四章 促进措施第三十一条有效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给予指导,并提供咨询、便利和帮助。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依法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志愿服务运营管理、教育培训、事业发展等,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目录、服务标准、资金预算等相关情况。市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北京市志愿服务联合会加强对志愿服务工作者的教育、培训、管理,指导志愿服务组织依法开展志愿服务。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