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十八条有效鼓励和支持个人无偿献血和自愿捐献造血干细胞、人体(遗体)组织和器官等行为。鼓励和支持公民参加应急救护、逃生避险知识技能培训,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地方法规 · 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4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