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第十条有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监督指导城市和县城中心城区范围内的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工期、规模设立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并对施工围挡、物料堆放、场地硬化等进行规范管理。建设及拆迁施工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湿法作业,鼓励高层建筑施工现场采用高空喷淋的湿法作业方式。铁路、公路、航道、水利工程等建设工程现场,由发展和改革、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进行监督管理。地方法规 · 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