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前山河流域管理条例/第四章 生态保护第三十三条已修改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编制并实施前山河外江引水调度方案,采取闸坝联合调度、生态补水、清淤疏浚等措施,合理管控河涌生态用水需求,保障河道生态流量。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2月4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