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前山河流域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十五条已修改市政府应当划定前山河流域的城乡规划蓝线管理范围并向社会公告。前山河流域的水域面积应当大于10%,新建项目不得违反规划占用水域。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2月4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