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规范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