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志愿服务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四条有效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有违法、违规行为,可以向民政部门、其他有关部门投诉、举报。民政等有关部门应当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的方式、处理流程和时限,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举报人。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5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