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港澳旅游从业人员在横琴新区执业规定第五条已废止符合条件的港澳旅游从业人员,可以向横琴新区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横琴旅游主管部门)申请备案,经培训、认证后,领取横琴新区旅游从业人员专用证件。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2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