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港澳旅游从业人员在横琴新区执业规定第三条已废止港澳旅游从业人员具备规定条件并经合法备案,可以在横琴新区范围内为游客提供向导、讲解以及相关旅游服务。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2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