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市节约用水条例/第二章 节约用水管理第二十六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统计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健全用水统计调查制度,完善用水统计指标,规范用水统计方法,并定期公布用水统计信息。供水单位应当定期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用水统计资料。地方法规 · 武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