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二条

有效

经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且过半数同意的,业主可以自行管理物业。具体办法参照本条例执行。

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