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章 职责与监督第三十条有效市、县(市)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应当建立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拟定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相关政策,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通报工作情况。地方法规 ·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