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辽河老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和利用,提升营口地域历史文化品位,继承和弘扬优秀历史文化,促进城市建设、文化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务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