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条
有效本条例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历史城区,是指历史范围清楚、格局和风貌保存较为完整、需要保护的地区;
(二)历史片区,是指建成历史悠久、历史格局犹在、保存有一定文物古迹,但不具备作为历史城区的城市区域;
(三)历史文化风貌区,是指历史建筑集中成片,建筑样式、空间格局和街区景观较完整地体现本市某一历史时期地域文化特点的地区,但不具备作为历史文化街区的城市区域;
(四)历史环境要素,是指反映历史风貌的古井、围墙、石阶、铺地、驳岸、古树名木等。
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