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本市国土空间规划工作以全面建设"产业结构优化的先导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先行区"为指导,建立"多规合一"的规划编制审批体系、实施监督体系,完善配套法规政策,执行统一技术标准,实现建设亚太对流枢纽、环渤海创新策源中心,打造魅力宜居城市,以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开放创新之都、浪漫海湾名城为总目标。

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