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市、县(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并完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以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数据为基础,采用国家统一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整合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经济社会、文化遗产等空间关联的数据和信息,形成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强化规划实施监督提供依据。
各级(类)国土空间规划报审前应当由各组织编制单位导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进行规划符合性核查,由同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规划符合性审查。
市、县(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将经批准的各级(类)国土空间规划纳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
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