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七章 附则第五十二条有效本条例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的《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