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已废止

在我省城镇进行房地产交易,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房地产交易,包括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和房屋租赁。

因城市住房制度改革买卖房屋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