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四章 预算执行第七十四条有效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应当每月向本级政府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具体报告内容、方式和期限由本级政府规定。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第七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