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四章 预算执行第六十七条有效各级政府财政部门、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和单位、国库应当建立健全相互之间的预算收入对账制度,在预算执行中按月、按年核对预算收入的收纳以及库款拨付情况,保证预算收入的征收入库、库款拨付和库存金额准确无误。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第六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