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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二章 预算收支范围

第十七条

有效

地方各级预算上下级之间有关收入和支出项目的划分以及上解、返还或者转移支付的具体办法,由上级地方政府规定,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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