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住宅电梯安全条例/第四章 检验检测与监督管理第三十三条有效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涉及住宅电梯选型、配置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的监督管理以及电梯机房、井道、底坑、通道等工程的质量监督,督促建设单位在住宅电梯移交前履行使用单位管理职责,监督、指导依法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地方法规 · 淮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