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第五章 扶持保障第五十六条有效民政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组织服务质量评估制度,定期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养老服务组织的人员配备、设施设备条件、管理水平、服务质量、服务对象满意度、社会信誉等事项进行综合评估。评估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地方法规 · 连云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2月1日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