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条

有效

入住符合规定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的老年人,患有疾病需要住院治疗的,可以在医养结合机构内部实施治疗,其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地方法规 · 连云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