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节约用水,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江苏省节约用水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