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农副产品市场经营者未保持场内及市容环卫责任区容貌整洁,或者不及时清运处置市场产生的废弃物的,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