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商务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市场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指导市场建设和升级改造工作。
市场监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食品安全、市场主体资格登记,依法对市场交易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受理消费者申诉和举报,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场设立的规划管理工作。
公安机关负责市场治安的监督管理。
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场容貌和环境卫生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以及畜禽产品检验检疫的监督管理。
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对市场实施监督管理。
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