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不动产登记条例/第三章 登记程序/第七节 抵押权登记第七十七条有效当发生导致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被确定的事由,从而使最高额抵押权转变为一般抵押权时,当事人申请办理确定最高额抵押权登记的,应当提供不动产登记证明或者他项权利证书、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已确定的材料等。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7日第七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七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