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市商务部门应当建立烟台葡萄酒年度生产状况发布制度,发布内容包括当年烟台葡萄酒的品种、产量和酿酒葡萄种植面积、品种、采收量等相关信息。

地方法规 ·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