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已修改

推行城市智慧停车,提高现有停车场(泊位)使用效率。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鼓励开发利用停车场(泊位)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方便社会公众查询停车场(泊位)信息和预定车位。

地方法规 · 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