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 防治措施第三十四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全市物流产业提升发展规划,合理布局各类物流园区、配载货场和批发市场,落实物流产业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减少物流产业发展过程中造成的大气污染。地方法规 · 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