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非法制造、贩卖警务辅助人员制式服装、标识的,由公安机关予以没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非法使用警务辅助人员制式服装、标识的,由公安机关予以没收,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