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办法第二十二条有效高等学校可以通过转让知识产权及其他科学技术成果、为社会提供智力和技术服务、兴办产业等措施筹措办学经费。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向高等教育捐款、捐物,支持高等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7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