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办法第十四条有效高等学校依据国家和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按照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招收学生,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假冒高等学校的名义发布招生广告、招收学生。高等学校应当招收符合国家规定录取标准的残疾学生入学,并在学习、生活等方面为残疾学生提供便利。根据国家和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高等学校对少数民族学生实行降分录取,并可以通过举办民族预科班的形式,照顾少数民族学生入学。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7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