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办法第十条有效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保障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促进高等学校实行民主管理。高等学校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高等学校应当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不得降低办学标准和教学质量,不得超过核定的办学规模和违反规定招收学生、开办教学班,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发放学位证书、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7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