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重视青少年学生的科普教育。中小学校应当利用实验教学、现代教育技术、劳动技术课和夏令营等形式,开展科普活动,实施素质教育;其他各类学校和幼儿园、托儿所应当根据学习和幼儿的特点,开展科普教育。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