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档案管理条例第十条已废止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对在公务活动中形成的按照国家规定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应当及时交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丢失或者自行销毁。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7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